一、《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国务院发布《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自2022年11月1日开始实施。《条例》聚焦当前个体工商户发展中面临的突出困难,作出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
二、《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10月2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新修订《药品召回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11月1日起施行。
新版《办法》结合行业发展实际,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原则,围绕及时控制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优化调查评估和召回实施程序,科学完善召回药品处理措施,压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责任,从而督促持有人主动将可能的药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或初起阶段,更好地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三、《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以下称《通则(2022版)》]。《通则(2022版)》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通则(2022版)》是落实《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范许可审查工作、统一许可审查标准的重要技术规范文件。《通则(2022版)》全面总结食品生产许可工作,针对各地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新要求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简化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的程序,严格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要求,夯实了生产者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四、《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2022年9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
五、《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监管,引导财务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和持续稳健运行, 中国银保监会修订发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自2022年11月13日起施行。《办法》共七章六十二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五方面。一是调整准入标准和扩大对外开放。二是优化业务范围和实施分级监管。三是增设监管指标和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四是加强公司治理和股东股权监管。五是完善风险处置和退出机制。
六、我国将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
10月26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有关事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均缴纳消费税,生产(进口)环节税率为36%,批发环节税率为11%。新规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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