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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日期: 2024-02-29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


该修正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此次刑法修正案主要对背信类犯罪和行贿受贿类犯罪进行了调整,具体体现在:


一、扩大了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的主体范围,保护主体由原来的“国有公司、企业”扩大到“其他公司、企业”,将原来由民法调整的竞业禁止行为,上升到刑法调整范畴。


二、调整行贿受贿类犯罪的法定刑,加大部分行贿行为的惩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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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该条例由国务院制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同时废止。该条例明确了各级各类档案机构及其职责、档案的管理细则、档案的利用和公布、档案信息化建设、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将成为我国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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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该办法于2023年12月8日经第28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快递业务经营、使用快递服务以及对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其中规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情节严重的,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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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杭州市农村公路条例》


该条例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浙江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旨在全面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完善农村公路网络,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运营和管理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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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浙江省红十字会条例》


该条例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同时废止。该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旨在保障和规范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红十字工作及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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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该条例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旨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高水平建设美丽浙江。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土壤污染防治以及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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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编辑 | 圣港品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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