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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港观察 | 关于签订婚内协议的注意事项

日期: 2022-04-26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当代个人和家族传承产生财富积累,且多年来离婚率出现攀升,观念逐渐发生改变,夫妻间签订婚内协议的现象增多。然而生活中,大家对婚内协议的认知与法律层面的规定存在一定偏差,本文选取一些要点进行分析。


壹|婚内协议主要系婚内财产协议


在实务工作中,时常碰到形形色色的客户前来咨询,有新婚夫妇,也有备婚的情侣未雨绸缪,还有结婚多年被出轨,但出于一些原因不选择立即离婚而选择签协议予以原谅的夫妻等等,我们发现大家会笼统地把伴侣之间签订的协议称呼为婚内协议,其实不然。


赋予婚内协议法律效力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简言之,婚内协议主要是指男女双方基于婚姻特殊身份关系,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协商一致形成对夫妻婚前与婚后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所有权内容,以及家庭生活支出、债务承担等方面的一种书面形式约定结果。该协议不得分配夫妻双方之外第三人的财产,不免除父母对子女抚养的义务,亦不得免除夫妻间互相扶助的义务。


贰|签订婚内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


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书面形式的种类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以及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因此双方通过以上任何一种方式进行约定,在不存在其他效力瑕疵的情况下,这样的婚内协议对双方都是有约束力的。


叁|建议在婚内协议中尽量详细列明双方各项具体的婚前财产、婚后财产与相应债务范围


既然婚内协议主要是关于财产的约定,那么对于双方各项已有财产和未来或将产生的财产进行梳理是婚内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实务中有时会遇到一些当事人出于私心,比如不情愿让另一方知晓自己的全部财产情况,而含糊地用“所有财产”、“所有债务”、“各自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等类似表述约定财产与债务范围,在这种情况下,若双方未进行过婚前财产公证,那么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分清,发生混同,该协议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约定不明确而导致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一同进行分割。


因此,建议协议中对财产的罗列应当表达明确具体,避免指代不清。常见的财产与债务有房屋、车辆、薪资、股权、存款、贷款、借款等,在协议中应具体到房产的地址、面积、价值、车辆的基本信息、股权的数值、薪资与存款的金额、贷款与借款的本息等,如有需要,可以进一步明确区分各项财产取得与债务产生的时间、背景等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在第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的分配约定对第三人不发生效力,第三人可以要求夫妻任意一方或双方共同偿还债务。


肆|“出轨方净身出户”、“一方犯错放弃所有婚内财产”等“忠诚条款”的约定无效


夫妻间的忠诚义务是法定义务,属于情感、道德范畴。法律不禁止夫妻之间就此签订相关协议条款,但综合考量社会效果,该内容未被赋予强制执行力。夫妻自觉自愿履行当然极好,例如违反忠诚义务的一方心甘情愿净身出户或赔偿若干金钱,为自己的出轨行为付出经济上的代价。但是如果一方不愿履行,不会被强迫履行。因此一方违反忠诚义务的出轨行为在法律上未当然阻断其分割共有财产,夫妻就此约定的相应违约金或赔偿金在实务中也不会被全数支持。


伍|婚内协议不可任意撤销,但若有赠与条款的情况特殊,建议及时履行或进行公证


若没有证据证明该婚内协议在订立时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示公平等《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至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的法定情形的,那么该协议对夫妻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不能任意撤销,这也一定程度上实现了部分人签订婚内协议以增强“安全感”及自身实际保障的意图。落笔无悔,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婚内协议一般不可单方变更或撤销,因此双方签订婚内协议前应谨慎细致地考虑与协商。


若婚内协议中涉及将一方财产部分或全部赠与另一方的,双方应及时交付,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尽快办理手续。如该赠与未及时履行或未办理公证的,赠与人可撤销该赠与,徒增了婚内协议的不确定性。


陆|不得将“离婚”或“提出离婚”设定为协议无效的条件


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实行男女双方结婚自愿,离婚自由的婚姻制度。因此以限制他人离婚自由作为合同无效条件的约定因违反法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但是该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婚内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小结


以上就是本次的分享内容。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并不是倡导把婚姻当作谈生意、做交易,夫妻双方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运用婚内协议的方式,秉持契约精神,把可能发生的财产问题提前做一个梳理和规划。


由于个案情况不尽相同,切忌胡乱套用模板,如需签订婚内协议,建议聘请律师起草。若有其他具体未解事宜,欢迎来所咨询。


本文作者 | 柳丝绦


责任编辑 | 吕芳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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