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药品流通行业五项标准开始实施

日期: 2012-12-03

  记者从商务部获悉:《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药品流通企业诚信经营准则》、《药品流通行业职业经理人标准》、《药品流通企业通用岗位设置规范》等五个药品流通行业标准1日起实施。五项标准的公布填补了我国药品流通行业标准的空白。


  商务部将根据《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和《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两个标准,与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分级评定结果将作为行业准入和退出、药品招标配送、定点医保药店选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科技馆街1600号银泰国际39楼

电话:0571-87086673 0571-87017226

邮箱:sg_public@zjsgls.com

备案号:浙ICP备17049579号-1浙江圣港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0 . All rights reserved.技术支持:e律师